干部調動有關規定、辦理程序
(一)干部異地調入工作程序
外地干部因引進人才、工作需要、隨軍(調)、夫妻分居、照顧老人等情況調入我市,具體工作程序如下:
1、組織呈報
由調入單位人事部門呈報以下材料: ①《人才流動審批表》; ②本人檔案; ③《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戶口現在外地人員填報) ④屬引進人才情況,須加報學歷學位證書、職稱證書; ⑤屬夫妻分居情況,須加報結婚證、在市內一方戶口本、身份證、在市內一方單位證明;(在市內一方人員如獲得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碩士及以上學位,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⑥屬隨軍情況,須加報任職命令、家屬及其子女隨軍審批報告、軍官證、結婚證。 ⑦屬隨調情況,須加報軍隊轉業干部隨調家屬報到通知; ⑧隨遷子女須提供:獨生子女證(或二胎生育證)、在校學 ⑨增人計劃卡。(調入事業單位人員加報)
2、材料審核及審定
①引進人才條件是大專以上學歷或中級以上職稱人員可調入我市,在調配政策上向人才予以傾斜,同時兼顧夫妻分居和照顧老人。
②夫妻分居條件是在石一方工作滿一年的人員或在石一方具有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碩士及以上學位人員;
③調入我市事業單位須符合相關政策規定;
材料齊全,初審后,經處務會研究(每月一次),報局領導審批。
3、告知
①到我處查詢;(中山東路216號市政府1號樓3樓310房間)
②到市人事局政務公開欄查詢;(市政府1號樓3樓)
③到石家莊人事信息網查詢:http://www.sjzpinfo.net
④電話查詢:0311-6688177
4、辦理手續
①到我處開具《干部調動通知》(一式兩份,一份辦理行政關系,一份辦理戶口遷移);
②調入人員持我處《干部調動通知》(一份)、《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身份證先到石家莊市公安局戶政處(人民商場北面)開《準遷證》,然后持我處另一份《干部調動通知》、《準遷證》到原單位辦理行政關系調出手續和戶口遷移手續。(戶口已在本市人員只須持我處一份《干部調動通知》,到原單位辦理行政關系調出手續)
③調入人員在規定期限內(如不能按時報到請及時函告我處),憑《干部介紹信》、《戶口遷移證》、《工資關系轉移證》等到我處辦理報到手續。
5、辦公地點:市政府一號樓310房間
辦公電話:0311-6688177
(二)干部異地調出工作程序
1、 組織呈報
由調出單位人事部門呈報以下材料:
①《人才流動審批表》;
②本人檔案; ③中級以上職稱、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調出,調出單位須出具同意調出的具體調離原因報告; ④國家公務員調出須報《國家公務員證》 ⑤接收地人事部門干部調令或商調函。
2、材料審定 ①副高級以上職稱、研究生以上學歷人員調出,材料初審后,經處務會研究(每月一次),報局領導審批; ②其他人員調出,材料齊全,經處長同意后按規定時間辦理調出手續。
3、辦理手續 ①調出人員持我處開具《干部調動通知》到調出單位辦理調出手續; ②調出人員在規定期限內,憑調出單位《干部介紹信》、《工資關系轉移證》到我處辦理報到手續; ③憑我處《干部介紹信》、調出單位《工資關系轉移證》到調入地人事部門辦理報到手續; ④每周一、二辦理調動手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