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總額包干方案核定
1、管理范圍
國有、集體企業都要實行工效掛鉤或工資總額包干辦法。
2、基數核定
每年下半年企業根據上年度“工資清算表”及財務年度審計報表及有關工效掛鉤和工資總額包干的規定,填報本年度工效掛鉤或工資包干的工資總額基數核定表,經主管部門審核后,報勞動、財政部門審核。集體企業工效掛鉤方案、實行工資總額包干企業的包干方案報勞動保障部門審核。
3、單列工資核定
每年12月份,工效掛鉤企業和包干企業按照有關單列工資的政策規定核定允許在工資基數以外增加的單列工資。其項目有:
(1)新增大中專技校畢業生、復轉軍人。
(2)考慮工資指導線增加因素和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的增加額。
(3)經營者年薪收入。
(4)其他項目(如住房補貼等)。
4、年終清算
每年終了,企業按照工效掛鉤等有關政策規定,對當年應提、實提、實發工資總額進行帳務處理,履行工資清算手續,由勞動保障、財政等部門對工資總額使用情況進行審核清算。
企業經營者年薪收入核定
1、管理范圍:
市屬國有、集體企業經營者年薪收入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審核。其中:國資委監管企業由國資委牽頭。
2、企業經營者年薪收入是經營者全部工資收入,根據上年企業效益完成情況核定年度企業經營者年薪收入總額,核定后由企業根據批復扣除預支部分在下年補發。
3、審批程序:企業上年度財務決算審計后,依據財務報表填報企業經營者年薪收入審批表,由主管部門提出意見,經財政、勞動保障部門審定,八月底前將全部企業經營者年薪收入批復給單位。
4、支付和監督
經營者收入按月預支,并逐月在《工資總額使用手冊》上單列,審核后按核定數補齊,并在企業廠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在年終單列工資中列支計入工資總額。
辦公地址:石家莊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勞動工資處,市政府1號樓6樓,中山東路21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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