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材料:
1、工傷職工醫療費報銷申請表;
2、醫療診斷證明書;
3、特殊治療的,需提供經審批的《工傷職工特殊治療項目申請表》;
4、轉診轉院的,需提供經審批的《工傷職工轉診轉院治療申請表》;
5、舊傷復發的,需提供經審批的《工傷職工舊傷復發治療申請表》;
6、醫療費用單據、費用明細單、門診病歷、特殊檢查報告單等;
7、醫療機構或職業病防治醫療機構出具的出院小結。
辦事程序:每月10日至20日對企業申報的工傷職工醫療費用材料,按照《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進行審核、審批。對超出三個目錄的費用不予審批。
辦公地址:市社保局工傷保險處,二樓業務東大廳,向陽路25號
聯系電話:88625864、88625865、88625866、886258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