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擴權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省政府下發了《關于河北省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的實施意見》(冀政[2009]55號),我省從2009年7月1日正式啟動養老保險省級統籌。為適應省級統籌改革要求,我們草擬了《河北省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規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業務規程》),現下發給你們征求意見,并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省級統籌實施后,我省養老保險基金管理和相關政策要做較大調整,如企業及其職工繳費基數改按上一年度工資總額核定,設區市以下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統收統支。制定《業務規程》是實行省級統籌的前提條件,是加強全省養老保險業務管理和提高社保經辦機構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的必然要求和制度保障。各地要高度重視《業務規程》的修改工作,組織相關人員進行認真討論,于5月8日前將書面修改意見反饋到省局養老保險科。聯系電話(傳真):0311-88616785 《業務規程》電子版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下載(網址:www.he.lss.gov.cn)。
附件:河北省企業基本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業務規程(征求意見稿)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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